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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法规审议——案子没判决 代表不能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2:18 北京娱乐信报

  

关注法规审议——案子没判决代表不能接

  会议现场,委员互相探讨。信报记者陈峰/摄

  实施十年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迎来“大修”,而具有突破性的是,修订草案对人大代表提交建议划出了“六大雷区”。昨天,《北京市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修订草案)》上会一审。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魏永德表示,自去年底草拟出初稿以来,该修订草案已经九易其稿。“修订条例主要原因是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代表提出的建议相当一部分不够规范;承办单位办理建议‘解释多,措施少;重答复,轻办理’等。”他说。

  另外,针对闭会期间代表建议超出办理时限的情况时有发生的问题,修订草案特别明确规定法律责任:由有关机关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主要内容

  六不准规范代表建议

  ●涉及解决代表本人或者亲属个人问题的;

  ●涉及检举、控告或者申诉的;

  ●案件正在审理尚未作出生效裁判的;

  ●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

  ●属于法律、政策咨询,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

  ●其他不应当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

  ■食品安全报告

  半数食品企业未纳入监管范围

  昨天上午10时许,会议在听取林文漪副主任报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前,会议安排播放了检查组在先前暗访、抽检集贸市尝餐馆、送餐企业的真实记录。

  检查组突袭西城区四环综合市场,结果发现抽查的10家食品加工摊点和门点9家没有卫生许可证,而所有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一糕点铺的女老板看到检查组人员来了,慌忙将店铺的卷帘门拉下,然后躲在附近偷偷地看。

  看到此情景,许多委员都笑了。“商贩们的动作很滑稽,引得大家发笑,其实这种笑是苦笑。女老板逃避检查肯定是因为她的店铺不符合经营条件或卫生规定。”一位委员说。

  担任此次执法检查组组长的林文漪副主任指出,本市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存在漏洞和盲点。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7024家,而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只有3632家,另外3392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了解其基本情况。

  信报记者陈峰

  ■专家解读

  司法工作应当事后监督

  “这‘六不准’的规定具有突破性1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副主任吴世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评价。他表示,修订草案中的“六不准”参考了全国人大“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还特别加上了“案件正在审理尚未作出生效裁判的”这一条。对于此规定会使人大代表无法过问司法案件的质疑,吴世荣回应说,人大代表监督司法工作应当属于事后监督,在法院做出裁判前,人大代表介入可能会影响司法单位办案。信报记者陈峰

  集体合同条例草案修改稿上会二审

  集体协商可找专家当代表

  昨天,《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草案修改稿)》上会二审,草案修改稿不但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列入了法规,而且增加了委托本单位以外专业人员作为协商代表的规定。

  修改稿4大亮点

  1.集体协商可找专家谈判

  该《条例(草案)》一审时,有委员提出,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集体协商代表,是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实际需要,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集体协商工作,有利于提高谈判的水平和签订集体合同的质量。因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委员意见,建议增加“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方可以委托本单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参加协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一。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担任”一条作为草案修改稿第十条。

  2.民办非企业列入法规

  草案修改稿中,适用范围在原有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础上,还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产生上,根据委员提出的协商代表的产生应当更民主一些才能使选出的代表能够维护职工利益的意见,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将在本单位工会征求职工意见后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3.协商代表有保密义务

  此外,草案修改稿中对关于协商代表的职责和要求方面作出规定,尤其是第十四条规定,集体协商双方应当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协商代表有义务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4.集体合同续订提前三个月

  关于集体合同的生效时间,草案修改稿也增加了明确的规定,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签字,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十日内,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自备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在集体合同的续订方面,明确规定了集体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续订的要求,双方同意续订集体合同的,协商续订集体合同。

  按照会议议程,《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将于22日下午进行表决。今年5月1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信报记者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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