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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遛狗 拴犬绳链不得长于1.5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3:34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成都发布养犬管理通告,饲养犬只须到当地派出所申领准养证,禁止犬只敞放和搭乘公共汽车

  早报讯(记者何娇娇实习生杨勤白聪颖摄影向宇) 你家里养着几条狗?小狗外出有没有拴狗链?你有没有及时清理它在公共场所的粪便?昨(19)日,成都市公安、卫生、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将对全市犬只集中整

治。

  拴上链子狗狗才能出门

  《通告》规定,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不含农村)为犬只限养区。限养区内除警犬、军犬、科研犬、观赏犬、演艺犬外,一律禁止饲养其他犬只;需在限养区饲养犬只的单位或个人,应办理《犬只准养证》;携犬外出必须拴犬链(绳),链绳不得超过1.5米,拴养犬只的链绳不得超过3米;犬主携犬外出需持免疫、犬只准养证同行,并接受限养区犬只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查询、验证和监督管理。

  狗狗出门粪便主人清理

  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非法带犬进入商场、商店、饭店、车站等公共场所,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其他地方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4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通告》还规定,一户只能饲养一只狗;禁止犬只敞放和搭乘公共汽车;禁止街面流动无证售犬。同时,狗狗出行产生的粪便,主人必须及时清理。

  未办手续10日之内补办

  犬主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主管机关可责令其在10日内补办;拒不履行的,处以每只犬20元至100元罚款,并限期办理登记、免疫、检测手续。

  《通告》明确指出,公安、农(畜)牧、市容环境、城管行政执法、工商等部门负责限养区内犬只的日常管理。拒绝、阻碍执行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都市副市长曾万明指出,近年来,成都市违规养犬、犬只伤人、扰民的现象屡禁不止。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犬只约有17万只,严重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和社会生活秩序。

  立即调查·市民从没想过清理狗粪

  调查地点:桂王桥南街记者遇到了一位正在公共绿地遛狗的市民。他自称姓吴,爱狗“亲亲”是朋友送的,不久前才给爱狗打过狂犬病疫苗,但没有准养证。当问其对公共场所禁止遛狗的看法时,吴疑惑地说:“不在这遛去哪遛啊?”对“亲亲”的随地“方便”,吴表示,自己没留意过,也没想过去清理。

  调查地点:惜字宫南街31号董云林先生家里有只两岁的“博美”,见到记者就迎面扑过来,十分友好,询问后得知,它同样也没有“身份证”。对给爱狗拴绳子,董先生有些不理解,“我的狗听话得很,根本不用拴。”除了隔三差五给狗狗洗个澡外,他对养狗的更多相关规定都很模糊。

  调查地点:蜀都花园家住蜀都花园的张小姐隔壁住户养了几只大狼狗,对此她十分反感,她说,楼道的公共卫生脏乱差不说,每天进出还提心吊胆,“对这规定,我举双手赞成!”

  立即调查·专家规定莫成一纸空文

  省社科院研究员林凌:政府出台规定的目的是好的,但里面的具体条款是否合理,市民能不能接受,还需要试行一段时间才能有说法,到时候可以对某些条款进行修订,使之更科学化、民主化。

  成都市政协常委肖佑嘉:国外早就对宠物的出行和管理有了一些规定,比如及时清理宠物粪便。规定的出台,在明确狗主人责任的同时,保护了环境,保障了其他公民的权益。

  成都市人民政府参事王进:非常好的一件事,现在在提倡和谐社会,这就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个人爱好不能影响公众利益,如果违反规定,处罚力度可以再加大,但一定要形成制度落实下去,不能是一纸空文。

  特别提醒:今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本报特开通热线86968732,倾听读者对此事的看法。

  国外怎样养宠物

  美国差不多每个家庭都有猫狗,有的甚至一家好几只,但是每个州、每个城市,乃至每个住宅区,对养宠物都有相关的法律和规定,违反法规就可能吃官司。遛狗时主人首先会带上狗链,然后会准备一个小桶,一把小铲子,最起码会带上几张报纸,用来装狗的粪便;比较凶猛的狼犬外出时除了加链,嘴上都会戴上口罩,防止意外伤人。同时,经常在户外活动的宠物要定期进行传染病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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