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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撕封条继续营业 一餐厅老板被行政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4:58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谭大跃通讯员段英魁实习生王亚鸽)存在火灾隐患被依法查封竟擅撕封条。昨天,市消防局作出决定,对南山区沙河该餐厅老板陈湘衡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天。

  据消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7月15日16时30分,南山消防大队对位于沙河下白石三坊71号的蜀风餐厅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发现该餐厅二楼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且二楼只有一个通往一楼室内的疏散通道,不符合消防安全。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楼依法

进行查封。同日19时,执法人员在进行复查时,发现该餐厅大门已敞开并在正常营业。执法人员遂即进行调查,原来是该餐厅老板陈湘衡擅自将封条撕掉营业,公开抗法。

  针对陈湘衡目无法纪,对存在火灾隐患不仅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又未经公安消防机关批准擅撕封条的违法行为,市消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法给予陈湘衡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作者:记者谭大跃通讯员段英魁实习生王亚鸽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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