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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推进东盟货物通关便利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5:55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讯日前,记者在深圳海关了解到,深圳海关正积极采取措施,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全面实施做好各方面的通关准备工作。

  据悉,按照2004年我国与东盟10国签署《货物贸易协议》规定的时间表,从7月20日起,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产品将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并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彼此货物通关。

  作为东盟货物的主要进口口岸,为保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的落实,促进国内广大企业用到、用足、用好自贸区的关税优惠以及贸易便利政策,深圳海关从机构制度、认证手段等方面入手,落实东盟货物的通关便利化。设在该关的海关总署深圳原产地办公室与深圳关区各隶属海关建立了原产地联络员机制,就《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项下商品进口动态、通关监管和证书认证等情况进行及时沟通,防范原产地规则规避与原产地瞒骗事情发生,为提高海关原产地监管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文锦渡等口岸海关还设立了“优惠协议专门窗口”,专人负责办理优惠协议单证审核业务。

  为提高认证效率,该关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货物贸易协议》规定东盟货物应凭各成员国有关政府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FormE)享受自贸区优惠关税待遇。为防止非东盟成员国的货物搭乘东盟优惠关税的“便车”,深圳原产地管理办公室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了“原产地证书管理系统”,并于7月投入试运行。该系统可实现按优惠协议代码、国家/地区、城市或签发机构名称等参数进行备案资料查询的功能,将提高口岸海关原产地证书认证效率,使原产地证书认证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和科学。

  为落实通关便利化,深圳海关在全国最大的陆路口岸—皇岗口岸全面推行“海关报关、报验车辆通道自动核放系统”,车辆通过通道的时间由原来两分钟缩短为4至5秒钟。目前,该关包括皇岗、文锦渡、沙头角深圳三大陆路口岸及深圳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通道全部实现了自动核放系统应用。该系统将由陆路口岸逐步推广到海运口岸各闸口及转关车场闸口,为海关通关便利化建设起到巨大促进作用。今年6月27日,沙头角海关顺利完成自动核放风险分析布控系统切换工作,标志着该系统在深圳海关3个公路口岸试运行的正式启动。该系统能在通道验放等环节实施相应的重点监管或优惠便利,将加强海关对东盟项下货物的实际监管和查验,确保东盟货物“管得住,通得快”。

  除做好本关东盟货物通关准备工作,深圳海关还运用协作机制,为全国海关提供有关服务。在“早期收获”方案实施前,海关总署明确由深圳原产地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协助其开展CAFTA原产地规则与标准的研究工作,并为全国各口岸海关CAFTA货物提供通关协调和认证核查服务。该部门已正常运作两年多,为广大企业提供了大量业务咨询服务。

  自“早期收获”方案正式实施以来,深圳原产地管理办公室通过与东盟发证机构建立行政互助机制,积极有效地开展了相关原产地证书的认证与核查工作。今年上半年,共认证全国各直属海关提交有疑问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项下原产地证书48份,其中通过与东盟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开展互助核查认证原产地证书16份。此外,该办为确保经香港中转享受东盟协定税率的货物符合直接运输规则,还主动加强与中国检验(香港)有限公司的信息交流,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甘霖 孙翔)

  7月20日起7000种东盟货物全面降税(背景新闻)

  2005年7月20日,将有7000种东盟货物享受关税减免进口,这是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第三款“关税削减和取消”的规定,并经中国-东盟自贸区第19次贸易谈判委员会决定的。

  据海关统计,中国-东盟间贸易额从1990年的66.91亿美元增至2004年的1058.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约20%。预计全面启动降税进程后,双边贸易将会进一步增长。

  中国与东盟中的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中劳动密集型产业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出口商品具有较高的重合度,尽管中国东盟之间存在着一些相互竞争性很强的产品,但也同时存在着很强的互补性产品。东盟国家比较有优势的出口产品如石油、棕榈油、热带农业和经济作物等预计有很大出口潜力。我国纺织品、服装、鞋、食品、谷物、建筑材料等产品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机械电子设备、精密仪器、钟表手表、车辆、金属产品和化工产品具有潜在优势,因此伴随着双边贸易的增长,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出口将会增多,机电产品特别是高新技术产品的比重将会有明显增大。

  按照协议规定,东盟货物凭各成员国有关政府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享受自贸区优惠关税。为防止第三方货物伪报东盟原产地,非法享受优惠,处在中国-东盟间贸易前沿的南宁海关,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在促进东盟货物便捷通关的同时,认真审核有关单证,充分利用东盟原产地证书数据库,对审核有疑问的证书进行专业认证和核查,确保协议项下货物“管得住,通得快”。促进相关产业生产经营的优化和中国企业在东盟市场的扩大和延伸。

  (古亦忠 林伯任)

  《华南新闻》 (2005年07月20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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