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青秀区十条标准创“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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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5:55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南宁7月19日电 7月18日,南宁市青秀区的100多名“小巷总理”上了一堂“新鲜”课,他们将在未来几天内对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进行系统学习。该区在广西率先提出构建和谐社区,制定了创建和谐社区的10条标准,并对各社区的书记主任进行了培训,在辖区各单位、各社区中广泛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计划年内将在辖区5个街道建成5个和谐社区。 当前,南宁市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为此,青秀区由此提出了构建和谐社区的构想,并制定出10条标准,有“以人为本”的社区居住模式、优质的社区环境、良好的社区风尚等。 据了解,近年来,南宁市青秀区在计生、环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及环保绿化等方面屡获殊荣,并被命名为城区级文明社区。 (庞革平 钟颖) 《华南新闻》 (2005年07月20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