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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张假营运证狂骗银行17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7:1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宁公宣 荆峥) 注册数十家子公司,制造虚假繁荣景象,伪造169张假出租车营运证作抵押,先后多次骗取银行贷款共1700万元。昨天,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披露了“11·3”特大合同诈骗案侦破过程,同时发布预警信息:谨防虚假质押背后的骗贷陷阱。

  去年11月3日,本市两家商业银行接连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2001年2月至2004

年7月间,刘某等人伪造本市出租车营运证及客运管理处质押鉴证书,为刘某控制的数十家公司共骗取银行贷款1700万余元。

  民警侦查发现,刘某等人所用营运证和质押鉴证系假冒。去年11月15日,办案民警查出,刘某33岁,江西景德镇人,1996年来宁,先后注册成立了数家电子和出租车公司。1998年,刘某的公司陷入股权纠纷。为缓解资金紧缺压力,1999年底,刘某开始从银行大量贷款。

  由于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经营逐步陷入困境,2001年,刘某打起了骗贷的主意,想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化解公司危机。

  当年2月15日,刘某与公司员工朱某等人密谋,指使朱某到深圳制作购买了大量伪造的营运证,之后又指使朱某、郑某、陈某等人填好后,加盖了伪造的南京市客管处出租车营运证使用权证专用章。

  为确保万无一失,刘某还指使陈某、朱某等人在伪造的“质押鉴证申请”上模仿客运交通管理处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伪造的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公章。伪造完成后,刘某通过银行熟人,先后从南京市两家商业银行办理了1000万元贷款。得逞后,刘某故伎重演,再次从两家银行骗贷700余万元。

  去年11月17日,刘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警方监视居住。

  警方侦查发现,刘某曾先后注册数十家公司,以公司员工为法人代表,进行相互担保,虚假出资,制造公司“繁荣”景象。今年5月17日,刘某被警方刑事拘留。6月21日,刘某被执行逮捕。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介绍,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合同诈骗案件受理数占到扰乱市场类犯罪的88.5%,造成损失为去年同期的2.9倍。警方发现,不少银行的贷审人员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出租车营运证、房产证等质押物价值大风险小,且政府有专门的管理部门进行监管,造假的可能性不大,从而在审核中麻痹大意,给犯罪分子骗贷提供了方便。

  (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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