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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年底覆盖全省贫困农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7:1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旭兵)在28个农村医疗救助示范县(市)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到今年底,医疗救助将覆盖全省所有的贫困农民。

  日前,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要求到2005年底之前,所有的县(市、区)都要出台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

  救助范围:涵盖所有贫困农民

  农村医疗救助的主要对象是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

  具体来讲,救助对象可分为以下四个层面:农村五保户;持有《河南省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证》的特困户家庭成员;一些县市享受农村低保、持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民。

  救助方式:主要为合作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

  依照《河南省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资助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有两种办法:一是资助医疗救助对象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二是对于救助对象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

  农村医疗救助的享受对象及救助金额,由个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要在20日内对上报的事项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市)民政局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在15日内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

  救助对象确定后,救助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也可以采取社会化发放或其他发放方法。

  救助资金:主要为财政拨款和彩票公益金

  根据要求,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基金主要通过各级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

  财政资金主要来自同级财政拨款及上级财政补助。各省辖市、县(市、区)财政每年都要安排医疗救助资金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补助金额由财政厅、民政厅根据各地医疗救助人数、财政状况及工作成效等因素确定。

  各省辖市、县(市、区)每年从当地发行的彩票公益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医疗救助。

  救助服务:原则上由县乡医院承担

  对于救助对象的医疗服务地点,原则上由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提供救助服务。实行新型合作医疗的县(市)由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如遇疑难重症,医疗救助对象确实需要转院治疗的,由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提出建议,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后,可以转院治疗。

  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按照本地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设施目录,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服务。②10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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