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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激辩谁是签字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9:0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昨日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在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雁塔分局会议室召开,由于对该局的行政执法持有异议,大通渔港申请了这次行政执法听证会,案件承办人与行政相对人“对簿公堂”。

  案由:涉嫌违规使用电梯

  据质监雁塔分局安检科人员陈述,5月9日他们前往大通渔港南二环店进行安全监测,发现该店电梯无注册登记证、未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未制定救援与事故应急预案、未悬挂警示标志,于是向该公司下达了指令书,责令解决问题。18日执法人员前往该店复查,发现问题仍然存在。6月29日经过案审会,质监雁塔分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整改,并罚款3.8万元。但大通渔港的代理律师认为,质监雁塔分局的此次执法程序明显违法,大通渔港的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质监雁塔分局的行为违犯了《行政处罚法》的立法本意。

  焦点:签字人到底是谁?

  在听证会上,双方争辩的焦点集中于一个名叫“秦宝忠”的人身上,据执法人员称,5月9日10时许他们前往该店检查时,该店大堂经理将此人介绍给他们,并称此人为“秦经理”,随后此人一直陪同执法人员进行检查,18日复查时此人仍然陪同,并在质监雁塔分局下达的“安全监察指令书”等文件上签字确认。大通渔港昨天却提出,此人并非店里工作人员,仅是一个副总的朋友,所以向“外人”下达的指令书是无效的。质监雁塔分局对此则提出异议,认为一个不是该店的人怎么能签字,而该店又怎能允许店外人在文件上签字确认?据此,质监雁塔分局认为他们有逃避处罚之嫌。问及大通渔港蔺经理,“秦宝忠”能否找到,他表示:“不好说,需要电话联系,也有可能在外地。”

  意义:执法走向透明

  按照程序,听证会后质监雁塔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将再次召开审理会,最终确定意见并下达决定书,如果行政相对人对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质监雁塔分局副局长吕宏听证会后表示:“此次听证会体现了尊重被执法人权利,增强案件透明度的原则。从辩论初步分析,对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此案,但不容回避的是,办案人员或多或少存在失误,例如取证的充分性方面,在今后工作中全局执法人员都将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和培训。”

  大通渔港的代理律师杨蓬伟则感叹说:“我们也可‘告’行政执法机关了,这说明现在执法趋于透明化了。”

  “秦宝忠”到底何许人也?本报将进一步关注。记者李秋玲实习生徐碧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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