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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乳饮料标识依旧有“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9:06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实习生 陈颖婷 记者 刘昕璐)

  上周市消保委在农贸市场调查含乳饮料牛奶成分严重不足的问题时,发现其标识也极度混乱,已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关注。但记者了解到,由于国家对包装标识的强制性标准要到今年10月实施,一些品牌企业依旧我行我素。

  记者在闻喜路的可的便利店看到,光明牌“巧克力牛奶含乳饮料”

  整个瓶身呈渐进咖啡色,中上部赫然注明“巧克力牛奶”,底部的“含乳饮料”四个字与底色相近,且字体小于“牛奶”三四倍;“伊利优酸乳”原味和AD钙味存在同样的问题。顶顶鲜超市销售的中山维嘉思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出产的“芦荟奶·芦荟酸味饮品”、“麦香牛奶·乳饮料”等产品字体也不规范。

  “含乳饮料突出牛奶二字,就是对消费者的一种误导。”12315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目前对产品标识没有强制性规定,只能建议生产厂方更改包装。营养学家指出,由于含乳饮料中的蛋白质和脂肪含量与牛奶标准相距甚远,如长期作为奶制品饮用,将导致严重的营养不良。国家质检总局也认定这是一种“造假”行为。

  据悉,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今年10月1日起实施。“通则”明确规定:食品标签必须使用同一字号。

  光明乳业公关部相关人士承认:部分饮料的包装确有不规范之处。目前已开始对包装进行重新设计和制作,所有涉及整改的产品标签最迟会在9月底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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