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法庭撒泼受到训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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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9:12 重庆晚报 |
本报讯相亲时偷走男方2000元,该农妇昨日在沙坪坝区法院受审时撒泼,一边在地上打滚,一边大喊自己冤枉并拒绝签字,被法官当庭训诫。 据检察机关指控,农妇黄天菊原在沙坪坝磁器口一带打工。喜欢打牌的她在一次打麻将时输了钱,遂向素不相识的唐老汉借了30元。事后,唐老汉找她还钱时,黄提出用肉体抵债。 黄向唐老汉诉说自己的不幸婚姻,并请求唐帮忙物色一个好男人过日子。出于同情,唐便答应了下来。在唐的介绍下,黄与徐二娃(化名)相识。相亲当天,徐兴高采烈地去做饭菜,黄却将手暗暗伸向了徐枕头下的2000元现金。徐发现后,和唐老汉追出门将其抓获,并送到派出所。 法庭上,黄坚称自己被冤枉——2000元是徐给她的,因为徐与她发生了关系。 庭审结束后,黄拒绝在笔录上签字,还用书记员交给她签字笔不停地在手上乱戳。当法警准备将其带离法庭时,黄躺到地上赖着不走,大喊冤枉,被法官当庭训诫。将近10分钟后,两名法警才合力将其押解出法庭。(记者罗彬见习记者 王明)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