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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生父生母争补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9:12 重庆晚报

  本报讯10岁的赵娟不幸被车撞死,已经离婚的亲生父母和抱养她的养父三方为争夺5万元赔偿款闹得不可开交,并在7月18日对簿公堂。

  6月29日下午,刘刚强驾渝AW062X卧铺大客车,在黔州桥隧道出口处将横穿马路的赵娟撞死。事后,交警裁定刘刚强补偿赵鹃家属5万元。

  赵娟的养父李道良随后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收养关系成立。李道良称,5年前,赵娟生父将赵娟抱养给自己,签有抱养协议,几年间赵家从没关心过赵娟。他称,抚养赵成人,是想有所依靠,如今养女被车撞死,5万元赔偿金理当属自己。

  赵娟的生父赵明江称,把女儿抱养出去是为了好找老婆,何况此后自己与前妻还给赵娟出过一年书本费。女儿被撞后,自己在急救和殡葬时也出了力,领取赔偿应在情理之中。

  在广州打工的赵娟生母柏洁爱得知女儿被撞死,马不停蹄赶回黔江。柏称,离婚时女儿虽然判给前夫,但她经常给女儿买衣服;女儿生疮,她还拿钱治疗;后听说女儿辍学在家,自己还出了一年书本费。赵娟舅舅认为,赵明江与李所签抱养协议未经民政局同意,抱养关系不成立。他认为,养父只能按重庆市每年生活标准进行补偿,其余部分归生母所有。(通讯员葛丽)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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