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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报考条件放宽 深圳今日起仍可补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0:2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洪奕宜 通讯员/谭显扬)笔者昨日从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获悉,从现在起,不学法律、非经济类专业人员也可以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于国家人事部对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放宽了报名条件,市考试指导中心决定在近期安排一次补充报名,时间为今日10时至7月29日17时。

  今年深圳市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于5月19日前结束,上千人已报了名

。在此之前,只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学历的、并且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才有资格报考。市人事部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决定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放宽报名条件。

  在原有可以报考者基础上,增加了5类可报考人员,这5类人员分别为: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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