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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权益 自己较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0:25 南方日报

  声音

  陈默

  在下楼的电梯里,笔者看到那些已经把自己的血汗钱满怀希望地交到骗子手里,憧憬着“完美假日旅游”的人们兴奋的目光时,心里不禁疑惑:为什么一个漏洞百出的虚假承诺

,会让上万人信以为真,心甘情愿掏钱?而这样的公司为什么又能在深圳长期屹立不倒,反而发展越来越壮大?

  不得不承认,分时度假的一整套“营销”手法设计得非常精妙,消费者的每一个想法和行动都在整个流程的考量之中。分时度假的诱惑性,在于“低价格”——一年3000多元的费用和“高回报”——全世界范围4000多个度假村7天任游。这就是陷阱的第一步。一旦人们开始被“天上掉馅饼”的诱惑打动,问题最关键的部分——承诺是否可信——就已经被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

  暗访之前,报社已接到了数十个消费者对分时度假的投诉(工商局的12315热线和消委会接到的投诉更多),他们用各种惨痛的经历告诉我,那些销售人员描绘出的完美度假生活,只是建立在他们三寸不烂之舌上的空中楼阁。

  消费者在发现货不对板之后,第一反应自然是向工商局和消委会投诉,希望能将其查处。可工商局已经明确表态:作为一个行政机关,对这种消费纠纷工商局只能进行行政调解,并没有执法或者强制执行的功能,“对于这种涉嫌诈骗的行为,我们建议消费者诉诸法律途径。”

  可实际上,几乎没有消费者真的去起诉经营分时度假的公司。一来,这些公司的手法很高明,虽然大部分的承诺都是子虚乌有,可也有一小部分能够兑现。出国出不了,就想办法把你安排到国内;要是国内也不行,那就安排在深圳的“自有产权酒店”里住几天。虽然与承诺相比大大缩水,但至少也让消费者免费住了几天,不是纯粹的骗钱了事。既然已经“享受”了“服务”,咬咬牙也就算了。

  二来,诉讼的成本问题困扰着消费者。大部分的消费者购买的都是“10年才有一次”的3000元会员资格,就算是货不对板,可为了3000元去诉诸法律讨个说法,未免与大多数中国人的中庸之道不符。即使真有这个想法,可又要请律师,又要搭上时间与精力去诉讼,大部分消费者权衡利弊,还是选择打落牙齿往肚里咽。分时度假公司正是认准了消费者的心理,所以才如此肆无忌惮。自己的权益,只有自己最关心。消费者要维权,首先自己必须团结起来,不能轻易地妥协,否则还将有更多的人落入陷阱。现在已经有消费者发出倡议,寻求更多的受害人一起进行联合诉讼。这才是正确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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