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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掉进窨井骨折 多家公司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1:42 乌鲁木齐晚报

  盲人白某在回家的路上掉进了一个没有封盖的窨井中,导致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事后,白某将与该井有关的多家公司全部告上了法庭。7月13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调解了此案件:筑路公司应赔付白某的医疗费、误工损失费近2万元。

  2004年6月9日,乌鲁木齐市某疗养院的推拿医生白某,像往常一样从单位出来沿着熟悉的路线回家,在他向车站走的途中,掉进了一个“洞”中。

  经路人相助,白某被送进了医院,经检查,他的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躺在病床上的白某百思不得其解,那条他用脚踩熟的路怎么会多出一个“洞”来?看望白某的人告诉他,那个洞是通讯光缆井。病愈后,白某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将筑路公司和使用此井的几家通讯公司告上了水区法院,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误工损失费等2万元。

  接到法院传票后,几家通讯公司一致认为,他们对这次意外事故的发生并不知情,而且井盖也不是他们打开的。

  经法院调查后认为,谁打开的井盖就该由谁来赔钱,所以,责任应该由筑路公司承担,因为井盖是筑路公司打开的,造成他人受伤的根本原因也是因为筑路公司没有做到相应的防护措施。

  于是,今年7月13日,在筑路公司和白某的同意下,水区法院对原被告双方作出调解:筑路公司赔付白某的医疗费、误工损失费19587.22元。:(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周维 通讯员路晓云

  (来源:新疆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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