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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生日前夜杀人被判死缓是否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2:01 宁夏日报

  事件背景

  小李在18周岁生日的前一天邀请儿时伙伴一起去饭店庆祝。吃饭期间,因为小事与邻桌男子发生纠纷,恼羞成怒的小李抡起酒瓶朝该男子头部猛击数下,结果将该男子打死。后法院判处小李死缓。请问,法院判决是否正确?律师说法

  陈律师答:法院判处小李死缓是错误的。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小李犯罪时尚未满18周岁,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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