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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失误重建房屋叫停损失谁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4:55 信息时报

  市民梁笑银女士昨日向记者大吐苦水说:她在荔湾区第十甫路106之一的房屋去年发生火灾后,即向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荔湾区分局申请按原状翻修,在获得该局批准后才动工修建。但想不到刚刚建到2层竟又接到该局停工的通知书,理由是“房产权证上的面积尺寸与实际建筑面积不符”等,这一纸停工令导致她的住房直到现在还停留在停工状态,日晒雨淋使建筑质量大受影响,还影响步行街整体景观!希望有关部门体察民情予以尽快解决。

  尺寸不符重建被叫停

  记者昨天下午走访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荔湾区分局时,该局办公室主任范桂荣证实“房管部门测量的数据有误,这是该建筑项目被叫停的主要原因。“

  而屋主梁笑银说,她2003年10月买下荔湾区第十甫路106之一房屋的时候,房产证上标明房屋面积为359.12平方米。

  梁女士说,在翻修过程中她发现房产证上标示的南北长为14.96米,比实际多了1米多。今年3月22日规划局以此为由发出停工通知书,称没有按建筑工程审核通知书及图纸要求施工,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到房管部门核实房屋产权尺寸。今年5月25日,该局又发文,要求“现建成部分超出用地范围的,请自行无条件拆除超出用地范围部分的建成建筑”、“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尺寸核实手续及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手续”。

  “测量失误”损失谁负责?

  记者从梁女士提供的资料上看到,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在今年5月26日给梁笑银有关房屋面积问题的复函中显示“经现场复核,复核结果显示房地产权证所示房屋南北向边长比实际多出1.88米”。

  对此,梁女士说:“我当初是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交易的,现在房管局说量错了,我一下子就少了近40平方米的地皮,而且还要把建好的房子拆除重建,房子已经建了2层,我光是打地基就用了15万,还要背一个违法建设的罪名,我损失这么大是怎么造成的?谁应该为我的损失负责?”

  规划局:复工还须更正房产证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荔湾区分局办公室主任范桂荣说:“该工程被叫停后,屋主曾经委托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重新实地测量过,所发函件承认第一次测量确实有误。规划部门是按原来房产证所示批准重建的,后来才发现该误差,只能采取纠错办法。”她承认该误差给屋主带来影响及相应的经济损失,但失误主要责任不在规划部门,该局只是正常履行本部门的职责,不能“跟错”,复工还须更正房产证。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由此事造成的相关影响正在协调之中,屋主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法律诉讼途径解决;至于交易中屋主面临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由出错单位负责。时报记者张配吉(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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