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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单当作驾驶证招摇过市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5:30 桂龙新闻网

  桂龙网7月20日讯通讯员林增崇报道:7月17日上午,在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办公室里,一个年轻人手执一张《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一份摩托车笔试和车试考试成绩单,情绪激动地表示对《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的处罚不满,要求大队领导重新裁决。

  该男子姓陈,玉林城区人,于7月15日因驾驶二轮摩托车时不戴安全头盔而被执勤交警

查获,并被查出无证驾驶,所驾驶车辆又数年未经检验。鉴于陈某的交通违法情况,民警依法暂扣了其摩托车,并对其作出处罚。

  然而,陈某被处罚后,不但不反思自己的违规行为,反而认为自己已经于7月15日之前分别通过摩托车笔试和车试考试,成绩合格,自己已经取得了驾驶资格,以交警认定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理由不成立为由,要求交易大队重新裁决。

  一大队民警听了陈某的陈述后,拿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地向陈某解释,指出尽管陈某在实施交通违法行为之前已经通过摩托车笔试和车试考试,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还没取得驾驶资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陈某认为通过摩托车笔试和车试考试就等于取得驾驶证的想法没有法律依据,无证驾驶机动车就必须依法受到惩罚。经过民警解释,陈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接受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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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龙网 责编:黄珊 作者:林增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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