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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女友后楼上抛尸 北京理工大学一博士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5:54 中国新闻网

  今天上午9时50分,杀死女友的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博士生殷兆辉被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殷兆辉及其家人同时被判赔偿被害人父母损失45万余元。

  殷兆辉未获死刑,最重要的原因是经精神病司法鉴定,他在案发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从轻处罚。但是,对这一结果,被害人王某的父亲则喊冤说,殷兆辉杀人早有预谋,他根本没有所谓的精神病。王某的父亲今天也来到了法院,他认为此案是一起蓄谋已久

的杀人案。他说:“去年11月28日和29日,殷兆辉给我女儿发了几条手机短信,内容为‘原来一切都怨我了,我向你道歉,愿同你和好,你可到我这里来,住到理工大学招待所,你不是要考研吗,我辅导你’等等。后来又打电话要同我女儿见面,要到我女儿单位来,可是后来又变了,让我女儿到他学校去。”王某父亲说,王某到理工大学后,给殷兆辉打电话,让他下来,他让上去,后来就发生了惨案,但在案发5个月后殷兆辉却被北京安定医院诊断为精神病,这可信吗?

  据悉,王某父亲曾向合议庭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对殷兆辉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法院认为他不能提供原精神病司法鉴定不符合事实和法律程序的证据,因此申请理由不充分,不予采纳。王某父亲表示不服判决,要提起上诉。但是,记者了解到,王某父亲只能就民事赔偿部分提起上诉,如果检方不抗诉,殷兆辉本人也不上诉,那么刑事判决将为生效判决。宣判之后,记者采访了殷兆辉。殷光辉介绍说,他在就读博士生期间,参与研究了我国第四代主战坦克,研究成果已经投入运用,这个重大立功表现也被他的辩护人用来要求减刑,只是法院认为这种立功不是案发后的立功,不符合减刑规定。

  “我现在非常后悔,我从小到大都没和人打过架,没想到却犯了杀人罪。”殷兆辉说,案发时他确实有种不能抑制自己的冲动,就想掐女友的脖子。

  ——案情回放:网络情缘酿成苦果

  早在2003年,殷兆辉就与王某通过网络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后来又断绝了恋爱关系。去年11月29日,殷兆辉、王某又相约会面,当日20时许,两人在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公寓新1号楼1201室会面时,殷兆辉猛掐王某颈部,致王某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他又将王某尸体拖至宿舍阳台处并抛至楼下。

  (来源:北京晚报;作者: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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