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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放炮到婚检 制度稳定性不应忽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7:08 新华网

  据报道,修改后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已经审议通过并开始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这就意味着,黑龙江省已经恢复了强制婚检,成为目前唯一由“自愿”改回“强制”的省份。

  看到这个消息,笔者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记得上世纪90年代,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事故频发,本市率先禁放。其后,全国实行禁放的城市一度多达282个,但是,随着取消

禁放的呼声越来越高,许多城市又开始不同程度地解禁。那么,黑龙江省率先把婚检由“自愿”改回“强制”,会不会也有许多地方“跟风”呢?

  每件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关于该不该禁放和该不该强制婚检早已吵得沸反盈天。笔者不是市政管理或者遗传学方面的专家学者,实在不愿继续纠缠于这两个问题的是非,只是想探讨一下公共决策的程序问题。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对于这前前后后的事情,也许法律专家们可以说出很多门道,但是对于搞不懂“后法”、“先法”、“上位法”、“下位法”的普通老百姓来说,这个“热闹”就是禁而不止、禁了又解禁或者放开了不行、放了又打算收回来的一个类似“翻烙饼”的过程。

  古语云“立法贵严”、“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所以,不管放炮和婚检是该管还是不该管,笔者认为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法律,而且一旦这个法律走完了严格、慎重的立法程序并正式颁布实施,就应该保持其应有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因为,在普通百姓眼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都可以统称为“政府”,而重大公共政策上地方与中央的对立,或者是前与后的矛盾,都会对政府权威和信用造成损害。据报道,卫生部近日正在酝酿孕前保健制度,以弥补取消婚检的缺憾。笔者希望,这一制度的制定能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充分地把国情、民意以及此二者的变化因素都考虑进去,因为,我们面对的情况正如社科院周汉华博士接受“东方时空”采访时所说的那样:决策不能仅凭一个民意调查或者民意测验做出,因为民意是随时变化的,而制度是要有稳定性的。(完)(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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