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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低俗媚俗 只怪主持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21:25 人民网

  “主持节目要大方得体、用语纯洁规范,杜绝低俗、媚俗、颓废、宿命、无聊的内容,拒绝粗话脏话、庸俗调侃、打情骂俏、奇装异服、怪异造型。”“要珍惜受众信任,树立健康形象”……这是日前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播音主持委员会向全国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发出的全力脱“俗”倡议。

  当前一些广播电视节目特别是文艺娱乐节目出现的低俗和媚俗之风,一些播音和主持

人出现了格调低下的问题,确实直接影响了节目的形象、媒体的形象,也直接影响了广播电视的传播导向,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引导。因此,这个脱俗倡议十分必要、十分及时。但是,笔者认为,节目的低俗、媚俗之风的形成有着方方面面的原因,如果单纯地对主持人发出倡议,恐怕也有失偏颇。

  众所周知,一台节目的播出从策划设计到主持播出,中间有着若干环节,一台节目的内容、形式、风格是集体劳动的结晶,主持人只是其中一个环节。如果把媚俗的帽子一下子都扣到主持人的头上,明显有些不公平。因为主持人主持节目也并非随意而为的,而是要听从调度、服从安排的。一般而言,主持人都是根据编导的意图确定自己的主持风格的,或热情奔放、或冷静深邃,或幽默调侃。主持人的素质固然高低不一、参差不齐,但主持人自己不可能随意脱离编导思想,任意展现自己的形象。

  事实上,如今一些低俗、媚俗节目的大肆出现,根源在于电视节目制作者把关不严,甚至有些人为了经济利益片面追求收视率而有意为之。虽然节目最后都是通过主持人传播给受众,然而不能忽视的是,节目制作过程是一个流水线的生产过程,任何地方的疏漏,都有可能污染整个节目。

  电视节目要抵制低俗、媚俗之风,主持人当然有这个义务和责任,然而,更重要的是,要做到由表及里、从内到外的抵制,才能收到最佳的效果。如果只是面对主持人发出一个倡议,建立一个自律公约,总让人感觉有点不痛不痒,没有触及到问题的根本上。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源上堵住媚俗风的侵袭,除了倡议、公约之外,更重要的是做到以下两点:一是端正电视节目制作人员的思想,摆正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媒体传播的新问题,寻找最佳结合点,坚决摒弃那种只有靠媚俗才能提高收视率的错误思想,而应该不断探索新的艺术形式,充分发挥媒体传播的优势;二是制定一整套的制度,明确奖惩措施,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加大查究力度和处罚力度。只有靠制度增强行业的自律意识,引起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重视,才能从根本上切断媚俗之风滋生的土壤。

  作者:网友:董保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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