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案件七成调解撤诉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3:22 东方早报 |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市法院民事审判条线已建立了“全覆盖”的信息报送制度,规定各法院按月向高院报送当月的矛盾突出案件情况表,确保高院对总体局势的有效控制。 市高级法院在会上要求,全市法院要把妥善处置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易激化案件作为重点工作。市高院于2004年11月制定了《关于审理群体性、敏感性民事、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见 》,对案件受理、排期、庭审等作出统一规定。另外全市民事审判条线已建立了全覆盖的信息报送制度,规定各法院按月向高院报送当月的矛盾突出案件情况表,确保了对总体局势的有效控制。 据了解,今年1-5月,全市法院已受理各类群体性案件12000余件、审结9500余件,其中调解撤诉率为77.9%。今年头五个月同比上升了4%。面对群体性案件及矛盾易激化案件不断攀升的状况,全市各级法院逐步建立起一系列应对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及时妥善审结群体性纠纷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0余天,不少法院的年结案率和调解撤诉率均达到了100%。 作者:早报记者 申思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