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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流通领域立法基础薄弱 大量空白亟需填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8:56 法制日报

  商务部提出3到5年初步建立现代流通法律体系

  本网沈阳7月20日电记者陈晶晶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全国流通法律工作会议今天在沈阳召开,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表示,我国流通领域立法基础薄弱,存在大量空白亟需填补,从现在起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初步建立起包括规范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市场秩序、市场监测调控与管理,信用制度等方面法律制度的现代流通法律体系。

  商务部自2003年成立以来研究起草了一批流通领域的重点法律法规和规章,大部分已上报或颁布。其中包括两部法律:反垄断法已完成起草,融资租赁法已完成框架起草;六部行政法规:直销管理条例、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管理条例的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已完成修订的起草工作,并即将上报;同时制定颁布了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等一批部门规章。

  但是,目前我国流通领域的立法还非常薄弱,尚没有形成一个科学、明确和清晰的法律体系,也没有一部以整个市场流通活动为调整对象的基本法作为流通领域立法的基础和依据。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尚明介绍说,目前流通领域法律法规数量还很少,对流通的规范和管理主要通过大量政府文件的方式进行。随着近年来市场主体的多样化,现代流通方式的不断涌现和新型业态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流通立法已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很多领域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也给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履行政府管理职能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马秀红指出,流通领域存在大量法律空白点,欠账很多,社会各界对加强流通立法的呼声也很高,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抓住加入世贸和行政许可法实施的时机,全面推进流通立法工作。今后无论是对市场运行具体问题的协调处理,还是对商贸企业改革发展的宏观指导,在内容上都应与世贸规则和我国加入世贸承诺保持一致,在程序上应公开透明,符合法律规范。(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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