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兴宁遇难矿工获赔20万 矿主被押回兴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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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9:26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南方日报记者曾强 通讯员李冲 何辉凡) 昨晚,兴宁市罗岗镇福胜煤矿矿主邹学松被押回兴宁。矿难的善后处理工作抓紧进行,该市按照每名遇难者的家属20万元的赔偿标准,将补偿一次性存入遇难矿工直系亲属的账户中。昨日,16名遇难者家属全部签订了协议,领取了20万元的赔偿金。 福胜煤矿特大透水事故发生后,抢救工作组连续5天进行昼夜抢救,采取了一切可采用
另外,记者从兴宁市公安局获得证实:昨晚8时,兴宁警方已将福胜煤矿矿主邹学松押回。据悉,福胜煤矿特大透水事故发生后,法定代表人邹学松失去联系。18日,在潜逃海南省后,他被当地公安民警抓获。此前,兴宁市人民法院已对煤矿财产进行了查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