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死女友博士生被判无期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0: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琳琳 通讯员王文波)掐死女友的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殷兆辉昨天上午在北京一中院受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殷兆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殷兆辉及其监护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殷某、郭某共同赔偿被害人张小菲(化名)的父母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53200元。 今年28岁的殷兆辉来自吉林农村,他的父母说,他是全村唯一的大学生。性格内向的殷兆辉在父母和家乡人眼里是个老实勤学的好孩子。经过十年的苦读,殷兆辉步入了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行列,成为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机械设计与理论专业的一名博士研究生。 读了博士研究生后,殷兆辉不再像过去那样只知苦读书,偶尔也上上网、聊聊天。2003年7月,殷兆辉在网上用QQ聊天时,结识了在某大学搞暖气设计的女孩张小菲。经过一段时间的网上交流,两人就见面了,并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但一段时间的接触后,殷兆辉认为张小菲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样子,不适合自己,于是就和张提出了分手。但张小菲不同意,还把两人的事告诉了她父母。 张小菲的父亲在两人分手后频繁给殷兆辉打电话,指责殷兆辉欺骗了张小菲的感情。为了与张小菲彻底断绝来往,殷兆辉更换了手机号码。但去年10月份,张小菲又通过殷兆辉就读的学校找到了他,这使自尊心很强、性格内向的殷兆辉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不知怎样处理。 2004年11月29日晚上8时左右,殷兆辉把前来学校找他的张小菲约到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公寓新1号楼自己的宿舍内,没说几句话,殷兆辉就猛掐张小菲的颈部,致张小菲窒息死亡。随后,殷兆辉又将张小菲的尸体拖到宿舍的阳台上,抛到了楼下。 殷兆辉被抓捕归案后,北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北京安定医院对其进行了精神疾病鉴定,鉴定结论证明为:被鉴定人殷兆辉医学诊断心境障碍,抑郁发作。并认定他的行为应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殷兆辉因恋爱问题处理不当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被告人殷兆辉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我没想到下手这样狠” 北京安定医院出具的精神病法医学鉴定结论中说:“经医学诊断,殷兆辉属于心境障碍、抑郁发作。2004年11月29日20时许,殷兆辉因故掐前女友颈部并将对方扔到楼下致死的行为,动机现实,没有辨认障碍,但受抑郁情绪的影响,对其行为的控制能力减低,应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据悉,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可以在法定刑罚的幅度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殷兆辉曾参与国家主战坦克设计课题研究,并成绩卓著。庭审期间,辩护律师提出“殷兆辉在攻读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期间,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应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辩护意见,未获采纳。 记者在宣判后采访了殷兆辉。 问:对今天这个判决,你怎样看? 答:我能够接受。 问:你为什么杀死你的女友? 答: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问:你后悔吗? 答:后悔。(犹豫片刻后接着说)我没想到当时下手会这样狠。原本想吓唬她一下的。平常,我总是说不过她。真的,就是想吓唬她。 问:你掐她的时候,她没有反抗吗? 答:一点都没有。她一动不动…… 问:你在学校、研究上是不是有压力? 答:这两个方面,我一点压力都没有。 问:你脾气一直很厉害吗? 答:我从高中到大学,从来没有和人打过架。连严重一些的冲突都没有和人发生过…… (《京华时报》供稿)(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