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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路人被砸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1:4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景致实习生姚单

  宁波晚报讯和先生昨天早上骑车上班经过世纪大道517路候车亭时,刚好被台风刮下的一块广告牌砸到左眼上方。当时正在拆广告牌的4个人,见他被砸伤后迅速骑摩托车逃走了。和先生只好自己赶到市六院缝了十几针,花费了240多元。和先生说他是做销售工作的,这场突然降临的事故让他至少7、8天内很难见客户,每天的损失至少在百元以上。

  事后和先生致电广告发布单位联合动力广告公司,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广告公司回复建议和先生报警。

  联合动力广告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维修人员维修广告牌时都有专门的制服、维修车辆和保护设施。接到和先生电话后,他们调查证实当时公司并未有维修人员去那里,和先生看到的4个人可能是正在偷盗公司广告牌的小偷。因为此前,他们公司已有数块广告牌被偷盗,他们公司也是受害者。

  由于和先生当时满脸是血,并没有看清当时逃走的摩托车号码,目前面临着追诉无门的困境。对此,本报法律顾问、素豪律师事务所罗杰律师认为,广告发布者必须举证今天上午拆动这块广告牌的工人的确不是他们的员工,才有可能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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