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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校成示范性高中分校 违规行为领导称为宣传过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1:44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罗素玲)在柳州市2005年中考招生简章中明令禁止的“挂靠招生”现象,竟出现在一中、三中两个招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现场。昨日,作为民办中学的民进高中,在三中的招生宣传栏以及在一中的报名登记处,该校向家长、考生提供的宣传资料上,直接称他们是“四十二中分校”。

  声称是示范性高中“分校”

  昨日上午10时左右,一中报名点民进高中的报名登记处,陆续有考生、家长前往咨询、报名。在登记处负责接待的教师介绍说:“民进高中是四十二中的分校。”赠送的招生信息简介称:“民进高中与示范性高中——四十二中联合办学。”在三中报名点由民进高中制作的一个招生宣传栏,也将他们自称为“四十二中分校”。这种做法违反了柳州市教育局制定的2005年中考招生简章中“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挂靠招生”的规定,接到举报后,招生考试院迅速派出人员赶到现场,指出民进高中的违规行为,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不正当宣传。

  违规宣传转为“地下”

  昨日下午,被禁止的违规招生宣传,转为“地下”继续进行。下午4时40分,在一中报名点四十二中咨询处,一位姓熊的教师向记者介绍:“民进高中是与我们学校合办的,报名进入民进高中的考生,入学之后,全部由我们四十二中的老师上课。”他还介绍,四十二中目前的自费生报名人数已基本满员,进入民进高中报名将更保险,他们“合办”的班级,今年将达4~6个。记者在民进高中报名登记处,得到了进一步证实。民进高中一位自称姓刘的男教师以为记者是考生的家长,他从抽屉里拿出已被招生考试院劝阻散发的招生信息简介,继续对记者称,他们是与四十二中联合办学、是四十二中的分校,并且承诺所有教师和学校负责人,都是由四十二中派往。另一位男教师解释说:“我们原来就是四十二中的‘校中校’,因为今年教育厅不允许办‘校中校’,今年招生的学生,全部安排在另外的校园上课。但教学方法与教师,绝对是四十二中的。”当记者提出既然是四十二中的分校,学生毕业时毕业证是否由四十二中发放时,这位老师却说:“是民进高中的。”昨日在招生现场的电子显示屏,显示民进高中现场报名人数是1人,但刘老师递给记者的报名登记册上,已有47人报名。

  “宣传过火了”

  记者通过向柳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查询获悉,四十二中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没有登记建有“分校”;民进高中的办学许可登记是民办高中,并有独立法人。二者之间,没有办理相关的“联合办学”手续。下午5时26分,四十二中一位校领导在电话中向记者解释:“这是他们宣传的形式不当,宣传过火了。”他说四十二中与民进高中过去曾有过指导教学的协议,他们向民进高中提供教学指导、输送先进的教学理念。“但民进高中的确不是我们的分校,我们更没有派出校领导和教师进驻学校负责管理、带班。”他表示将制止民进高中的不当宣传。中考招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称,经查实的违规招生现象,将按招生简章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有关人士提醒考生、家长,中考招生还未结束,切不可轻信学校单方面的招生宣传,应加强咨询,避免掉进违规招生陷阱。

  作者:罗素玲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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