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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出台11条措施稳定房价 一旦房价过高 政府价格干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2:02 贵州都市报

  7月10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切实稳定住房价格通知精神的实施意见》出台。《意见》明确,采取加强规划调控、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加大土地调控力度、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加强经营交易行为监管等11项措施,加强贵阳市房地产有效调控和监管,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由此,不断攀升的贵阳房价可望得到遏制。

  住宅规划 向金阳新区及四郊区发展

  控制城市中心区住宅建设,优化和盘活现有存量土地,着重进行环境和公益性配套项目建设,以疏散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减少交通压力,住宅建设重点向金阳新区、小河、花溪、白云、乌当区发展;加紧对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工作。

  经济适用房 今年开工120万平方米

  加大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力度,调整2005年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在原计划开工60万平方米、竣工4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调整为全年开工120万平方米,竣工80万平方米。2006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不低于今年实际完成数。

  房价 “价格干预”实施监管

  在商品房销售中,严格执行《贵州省城镇住宅商品房交易明码标价暂行规定》,规范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住宅市场价格稳定。加强对商品房价格的监测,对价格涨幅超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一定高度的,经省政府批准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开发经营 严查哄抬房价

  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开发企业,要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严肃查处;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采取内部认购、预订、诚意金、VIP会员卡等各种方式收取定金或预付款。严肃查处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销售、制造虚假信息扰乱市场、发布虚假广告、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与哄抬物价行为,以及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房地产信用档案,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中的不良行为作记录,并公开曝光。

  购房合同 年底全面实现网上备案

  严格实行实名制购房合同登记,加快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2005年7月正式开通云岩、南明和金阳新区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凡2005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贵阳房地产信息网上实行预收及时备案,各区、县(市)要在今年年底实现网上备案。

  二手房交易 购房不足2年全额征收营业税

  严禁期房转让,禁止个人将预购的未竣工商品房再行转让。从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是按其所取得的二手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购房时间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注明时间为准。

  税收 具备3种条件享受优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精神,结合贵阳市实际,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住宅小区建设容积率在1.2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平均交易价格的具体标准,由有关部门测算后报批、备案,每半年公布一次。

  廉租房 专设保障资金

  廉租房保障方式要以租赁补贴为主,食物和租金核减为辅。贵阳市政府将从2006年开始把对各区、县(市)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管理,要落实财政资金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为辅的措施,各级要从每年的预算中明确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作者:廖秋石云华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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