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亮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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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4:31 南方周末 | |||||||||||||||||||||
焦加 但人们却往往留恋白天,厌恶黑夜。为了留住白天,秉烛夜游之外,还有焚膏继晷(日光),囊萤映雪,发展到后来就集中释放大量萤火虫,制造“光遍岩谷”的效果。近闻法国要“人造太阳”,为的是一劳永逸地解决人类面临的能源危机———如果这“人造太阳”真能释放出能源,后果恐怕难以逆料。 古今中外热爱光明的心理,集中表现在21世纪的中国,就产生了一个使用频率颇高的词汇,即所谓“亮化”。改变旦夜之常是不可能的,但使城市夜晚亮化是可能的。为了使人民生活更美好,肩负城市管理责任者,纷纷把“亮化”作为施政目标之一。诸如建什么“百里灯廊”,把“登高眼前无黑点,放眼远眺无盲区,人行店堂满街亮,车行沿路一串明”作为亮化工程的要求,甚至把亮化与绿化、美化并列起来……为亮化,甚至不惜毁掉路边树,似乎为了享受在火树银花下漫步的惬意,值得付出在毒日头下赶路的代价。这就有点过了。 平心而论,各地的亮化工程,在付出代价的同时,也为人民群众解决了照明问题,这是它应当产生的效益。但照明就是照明,说“亮”也行,“亮”本有度,“化”则无边,有些事一旦“化”起来,就容易走极端,这已是历史经验。亮化工程不同于普通照明,其中包含着大量不必要的照明。搞亮化工程,就得为人们颠倒昼夜的狂想埋单,为酷爱光明的情结埋单,为秉烛夜游的奢侈埋单,还得为城市管理者的政绩、特别是对老百姓来说费而不惠的那部分政绩埋单。这些不必要的照明,从正面理解是锦上添花,从反面理解是光污染。事实上许多市民对此不仅不买账,还啧有烦言。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针对所在省各城市竞相掀起的亮化工程热上交提案,呼吁为光污染立法。 “亮化”化到现在,遇到了一个不小的问题:亮化需要用电,发电需要资源,而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我国由于人口众多,资源更是相对不足,所以必须建设节约型社会。搞亮化工程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可说是南辕北辙。如果把亮化工程中不必要的照明,甚至属于光污染的用电节约下来,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功莫大焉。退一步说,便是必要的照明,也应采取节能高效的措施。据新华社电,北京市照明用电,只要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就可以节电60%至70%,一年下来节约多少?超过秦山核电站运行13年来的累计发电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