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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脱“俗”不能仅仅靠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5:55 中国新闻网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播音主持委员会向全国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发出脱“俗”倡议:主持节目要大方得体、用语纯洁规范,杜绝低俗、媚俗、颓废、宿命、无聊的内容,拒绝粗话脏话、庸俗调侃、打情骂俏、奇装异服、怪异造型(7月20日新华网)。

  近些年来,一些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将身穿奇装异服、头梳怪异发型、嘴吐粗话脏话以及打情骂俏之类的东西当成了“卖点”。对这些主持人嗜痂成癖、俗不可耐的现象,舆论

一向来也已颇有微辞。广播电视主持人作为公众人物,他们的言行举止对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审美情趣、价值观念有极大的导向作用,理所当然会牵动社会舆论。今天这个脱“俗”倡议,确是切中时弊,顺应了舆情民意。

  成为公众人物是一件非常幸运和值得荣耀的事情。公众人物从社会的关注中得到了许多好处,而为了责、权、利的对等,公众人物又必须以自己的良好形象为社会做出表率。既是公众人物,其个人的自由度也必须相应缩小。当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的形象性代表出现时,他的举止谈吐、好恶取舍就已经不是个人行为,而是社会价值标准和审美情趣的象征。穿什么样的服装、理什么样的发型、乃至用什么样的语调说话,对普通人而言可以是“个人爱好”,然而对广播电视主持人这样的公众人物则应有另外的尺度。

  他必须承担起自觉维护自身形象的责任义务,因为他的自身形象已经“社会化”了,已演变为社会价值标准和审美情趣的象征。换句话说,一个公众人物如果双重人格,口是心非,言行相悖,那他玷污的不仅是他自己的形象,更是社会的形象。因此,对主持人的“特殊要求”,既是对主持人“角色定位”的厘清,并且对在全社会形成健康、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文化氛围,无疑也有着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教化意义。

  但我们也看到,这次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播音主持委员会作出的只是脱“俗”倡议。既是倡议,那么是否能一呼百应,让所有主持人都从善如流?道义的呼唤当然不可或缺,但仅有呼唤又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希望每一个主持人都能严于律己,但是对那些丑闻不断、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的主持人,我们是否应该借鉴“他山之石”?比如在韩国,有此类情况的主持人将终身不得面对公众。

  有了这一个规矩,哪个主持人不愿脱“俗”就让他走人,我们的广播电视媒介自然也就脱“俗”了。

  (来源:央视国际;作者:奚旭初)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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