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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蝴蝶》彩铃引发侵权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6:0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1日电(程婕、倪红梅)红极一时的网络歌曲《两只蝴蝶》被人制成彩铃,从而引起了一场侵权纠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北京万讯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邻接权案。

  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称其为艺人庞龙的签约公司,2004年7月,其经作者授权取得《两只蝴蝶》等3首歌曲的专有使用权,同时制作了由庞龙演唱的3首歌曲的录音

制品,并授权有关出版单位出版了相应的CD唱片。2005年,该公司发现被告未经其许可,在电信运营商的平台上使用这3首录音制品,为手机用户提供彩铃有偿下载服务。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不仅已构成侵权,而且也取得了巨大的非法经济利益。为此,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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