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不扰民 龙宫花蛤店合法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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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6:21 海峡都市报 |
N本报记者 陈骏 本报讯泉州龙宫市场18号批发商无照经营,半夜筛花蛤的噪声还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在居民向工商部门投诉的同时,批发商也向工商部门提交了营业执照的申请,工商部门为此开了听证会(本报6月15日曾作报道)。 昨日,记者从泉州工商部门获悉,在商家做出绝不发出噪声的保证后,准许他们合法营业。同时,为双方的利益考虑,工商部门正在为花蛤店物色一个新的经营场所。 据了解,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泉州龙宫市场18号的店主就噪声问题向附近住户道了歉,并与他们签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花蛤店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喧哗,应管制自己的雇员、客户将各种声音控制在最小限度内。花蛤店在销售花蛤过程中,自己或客户均不能用筛子筛花蛤,而改用手筛,以减少噪音。花蛤店汽车进出货时,应及时熄火,倒车应当避免发出声音。花蛤店在销售花蛤过程中,使用锄子锄花蛤应当尽量使用软质锄子,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花蛤店营业时间要尽量避开他人夜间休息。住户对花蛤店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扰民问题,有权劝告、告诫,花蛤店应当听取住户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改进。花蛤店对住户噪声扰民问题有权向环保等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协议最后规定,花蛤店如违反本协议,住户有权要求花蛤店将经营场所搬迁他处,花蛤店应当尊重住户的权利和双方签订的协议,搬迁新经营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