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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气婚宴办出买单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6:2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苏琳吴月芳

  本报讯 结婚方说已经付款买单,酒店方却说没收到钱,双方因此闹上法庭。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当事一方泉州泰和大酒店以未付宴款32300元(除定金)为由把办婚宴的王女士(化名)告上法庭。6月中旬,鲤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

,认为王女士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一审判原告胜诉。目前,王女士已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当事人:我们主动打电话要买单

  昨晚,当事人王女士的女儿张小姐来到本报,向记者叙述了事件的经过。

  “1月21日当天,婚宴结束了,酒店的服务人员直接把单交给我妈妈签,然后一家就离开了。婚宴后第三天,我妈妈主动打电话到酒店,协调买单的事情,酒店方告诉我们会再电话通知我们去买单。

  “婚宴后一周去买单,酒店内一个工作人员(婚宴那天也曾出现过,由服务员叫来,所以我们认为是管理人员之一)在大堂接待了我们,并把我们带到当时定酒席的房间,折扣谈妥之后,我们当场付了现金,并取回了婚宴当晚签的单。

  “3月19日,酒店再次电话催款,当我们说已经结账后,对方就挂下了电话。3月20日,酒店又打了电话问我们取回的单子是否还在,是否和当晚签的单一样。我妈妈答复说是,并说单要找一下。之后几天,酒店屡次打电话,落实是否买单,向谁买等细节。直到起诉前不久,酒店才对我们明确表示没收到这笔钱。

  “4月4日,泰和大酒店以未付宴款32300元(除定金)为由把我们告上法庭,但我们却发现找不到那张拿回的签单了。”

  酒店:我们是不得已才将消费者告上法庭

  昨日,记者致电泰和大酒店蒋副总经理咨询此事时,该负责人称:消费者是我们服务的对象,我们是不得已才将消费者告上法庭,也不想大肆声张这件事情。另外,该负责人表示,对本案的具体细节并不十分了解。

  法院:消费者未能提供有效证据

  据了解,今年元月21日,王女士在泰和大酒店的七楼多功能厅为儿子陈某举办婚宴,并于当日向该酒店交付了500元定金,而该酒店也依约为王女士提供了41桌的婚宴服务,每桌800元,共计32800元。

  负责本次审判的鲤城法院蔡法官告诉记者,由于客观事实不能被还原,因此,只能依据法律事实进行审判,而法律事实主要依据证据的充分性和合理性来判定。

  根据鲤城法院关于本案的判决书:“原被告之间的饮食服务合同关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法,应确认为成立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原告依约为被告提供了饮食服务,被告在原告处消费后应及时履行支付餐饮费的义务,但被告未能及时偿还原告的餐饮费,显属违约,依法应承担清偿餐饮费的违约责任。被告辩称其已经将餐饮费付清,但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诉讼主张,本院不予采纳。”

  目前,被告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已经向泉州中院提起上诉。被告律师认为,消费者到酒店进行消费后,要么当场买单,如果欠账就要签单,没有不买单又不签单的现象,这是“基本生活准则,无需举证”,原审法院单方面强调消费者的买单,而忽视了酒店无法出示消费者欠账的凭证。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记者调查

  N曾小琴尤燕姿

  酒店消费后

  您会要发票吗

  作为消费者,您会向酒店索要发票吗?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

  林先生(32岁,银行职员):我一般不会索要发票,自己花钱吃饭,要了发票也派不上用场。我身边的亲戚朋友都没有这种习惯。

  许先生(50岁,公司经理):婚宴、生日宴我请过很多次,从未向酒店要过发票。由于没处报销,我要了发票也没用。咱泉州人很多都没有要发票的意识,我还是头回听说这种事,不过真让我碰上,可以找酒店收银员当面对质。

  陈先生(29岁,管理人员):酒店里消费后索要发票,我从没有过。泉州人好讲究人际关系,摆酒桌常到熟人介绍的酒店,那样菜金一般会给个折扣,再要发票感觉说不过去,所以私人宴请一般不会再要发票。而需要报销的情况才会开发票,那时菜价一般不会再打折,结算时酒店会提供一张菜金明细账电脑单,消费者可以这张单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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