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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近半人大代表反对向选民述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7:48 青年时讯

  人大代表是否赞成每年向选举单位进行述职并接受选民监督?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最近进行的问卷调查中,有46.2%的人大代表投了反对票。有代表担心,此举会否增加代表负担,甚至流于形式。省人大代表林才贤等人表示,代表们大多有本职工作,不少还是单位的骨干或领导,一些代表活动有时真是“想干干不了”(7月15日《信息时报》)。

  近半人大代表反对向选民述职,比例如此之高,让人有些不可思议。人大代表不是一

种套着光环的荣誉职务,它代表着一种沉甸甸的国家权力和公民义务,当成千上万选民满含热望将自己的代表推向最高权力平台之后,并不意味代表与选民之间关系的终结。相反地,他们应该更加关注选区公共利益,更加积极地反映选民意愿,接受选民监督。近半人大代表反对向选民述职,充分说明了他们在“你是谁,为了谁”这个问题上的观念迷失。

  在国外,议员向选民述职是很正常的事,被议员们视为一项分内的工作。比如美国的议员们每年除了开会外,都要安排多达1/3的时间到选区出差,联系选民,了解选民的反映,并且议员们都竭力把为选民争取政府拨款、争取联邦工程等看成自己的天职。而我国某些地方的人大代表与选民彼此陌生缺乏交流,甚至将向选民述职看作负担,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撼。

  为什么人大代表不愿向选民述职?它首先反映了代表产生机制的不足。上级指定候选人的做法,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基层相当普遍,这些自上而下产生的代表,虽然也经选民投票当选,然而他们与选民的情感纽带存在先天缺失,权利诉求的相互寄望度并不十分高。某些代表在选举前与选民互不相识,选举后无甚联系,自然也就少了向选民述职的动力源泉和责任驱动。

  按照法律的规定,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是选民利益的忠实代表者。某些陷于本职工作事务堆中的兼职代表,履行职责力不从心,或者不愿接受选民监督评议,其中暴露出的机制之弊和代表意识缺失之症,应引起社会各方的重视,尽快找出破解的答案。

  张培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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