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工会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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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8:29 人民网 |
工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1)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 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建议企业停止违章指挥、改变让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采取有力措施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以确保职工的生命健康。企业方面应当及时研究工会的意见,不得推诿,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2)工会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现场指挥人员建议将职工撤离即将发生事故的危险现场。企业或现场指挥人员应及时研究工会的建议,果断地做出处理决定,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