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京防汛物资天津被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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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22:20 法制晚报 |
新华社济南7月21日电 3辆从山东启程向北京运送紧急防汛物资的车辆,在进入高速公路天津路段时,竟被当地交警扣车5天,在向天津市交通局交了9000元的“护送费”后,才由警车“强行护送”出津。 6月16日,济南长途汽车运输公司3名司机驾驶3辆长途运输车,将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永定河工程所需的紧急防汛物资运往工地。因是防汛物资又每侧超宽80厘米,所以,运输公 司请山东水总机械工程公司提供了防汛物资证明,并由济南交警队发给“三超”通行证。当天,车辆驶入天津后,2名天津高速一大队交警以车辆超宽为由进行检查。司机出示了相关手续,并强调是紧急防汛物资,但交警说必须办“通行证”才能放行,并扣押了司机的驾驶证、行车证等。 第二天,司机与押运员来到天津市交通局,治超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既然是防汛物资就不罚了,但每辆车要交1.3万元的护送费”,并说要见文件原件才放行。押运员只好跑到北京,把由国家防总开具的信函取回。 然而,天津市交通局仍坚持要收“护送费”,经过讨价,每辆车的“护送费”由1.3万元降为3000元,3辆车共9000元,而发票却是一张盖有“天津市正通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财务章的“服务行业专用发票”。 最终,在经历5天的煎熬后,6月20日,运输队才将水闸运抵永定河防汛工地。 记者来到天津市交通局,治超办公室主任邢振亮解释说,根据新交法治理公路超载超限的规定,对超宽车辆应给予3万元以下罚款,超载超限手续也是“一省一办”,出省后不管用。但由于有国家防总的来函,才免予行政罚款,只收取部分“护送费”。至于已收取的9000元款项,已是非常优惠了。 作者:吕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