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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公司诉专家侵权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22:52 法制晚报

  本报讯7名知识产权专家以自己所著图书被擅自使用为由,将书生公司告上法院。败诉后,书生公司以专家唐广良在公证证据保全时,擅自使用了该公司的阅读电子图书软件为由,对唐提起著作权诉讼。近日,朝阳法院认为唐广良的行为并未侵犯书生公司的著作权,判决驳回书生公司的诉讼请求。

  事件起因

  专家诉侵权上网寻证据

  事件起因最早可追溯到去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专家唐广良、郑成思等7人发现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所属的“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未经授权,使用了上述7名专家所著的《知识产权法》等作品。

  随后,唐广良的代理律师在北京市第二公证处公证员的监督下,进入了“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网站页面,下载并安装了“书生阅读器”,并在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检索到署名“唐广良”和署名“郑成思”的电子图书,并使用书生阅读器软件显示了图书内容并进行打印。

  再起风波

  侵权判成立反诉被侵权

  一个月后,唐广良等7名专家拿着这份公证书,在海淀法院向书生公司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去年12月,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书生公司侵权成立,须登报向7名专家道歉,并赔偿20余万元经济损失。

  对此,书生公司不服,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其间,书生公司以唐广良亦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为由,另行将其诉至朝阳法院。书生公司认为,在进行公证时,唐广良在未与该公司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也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委派律师擅自使用该公司的阅读软件,构成了著作权侵权,故请求法院判令唐广良赔礼道歉,并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审理结果

  法院判书生公司败诉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本案中,唐广良的代理律师在申请公证时下载并使用书生阅读器软件,其唯一目的是为了查明并保存“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网站上是否存有唐广良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图书作为诉讼证据。书生公司亦不能证明唐广良下载阅读器软件后用于其他用途。

  书生公司虽然对该阅读器软件享有权利,但在行使这项权利时亦不能阻碍他人在进行司法程序时对该软件的使用。

  作者: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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