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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分数线怎能成为一道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0:03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今年,吉林省各级慈善组织计划动用“双日捐”善款400万元,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准备资助2000名贫困考生。凡进入2005年全国统一高考重点分数线并录取的低保家庭、优抚对象、英烈子女、孤儿及其他特殊困难的优秀考生均可救助。(城市晚报7月20日A7版)

  吉林省慈善组织的这一善行,雪中送炭,来得及时,确实是贫困高考生的福音。不过

,用重点分数线做为一个贫困高考生能否得到这笔善款的杠杠,让人又感到某种的遗憾。试问,难道只有上重点大学的考生需要资助,上一般大学的考生就不贫穷,就不需要资助了吗?即使用最简单的方法来判断,这一作法也有失公平。

  为什么用非得用重点分数线卡下去一部分贫困高考生?慈善部门怕是也有苦衷,善款毕竟不多,如果把全部贫困高考生都当作资助对象,恐怕钱就也不够用。再说,把有限的钱用在优秀贫困生身上,也是激励学生学习,争取好的成绩。

  不过细究起来,与其它的道理比起来,这些理由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这一善款毕竟不是奖学金,它是帮助贫困高考生的,所以,贫困的程度才是能否得到善款的标准,也就是说,越是贫穷的,才是越应得到钱的。有了重点线这一杠杠,一些高考成绩上不了重点线的贫困高考生就与这部分善款无缘了。善行也就不能惠及他们,对他们而言,这不是公平的。

  而且,上重点大学通常比上一般院校更容易获得助学贷款。所以,如果把部分善款分给重点线以外的一部分贫困高考生,对他们的解困作用也许更大。

  从公共行政的视角来判断,这一行为更应受到非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一个个人愿意资助重点线以上的高考生,还是资助其它的高考生,谁都没有权力说三道四。因为那笔善款是他个人财富,如何处置,那是他的权力。但慈善总会是一个公共机构,行为的方式必须遵循公平性,即公平地提供公共服务,不能有歧视的例外。而且,善款来自于百姓,是公共资源,理所应当把社会公平作为善行的应有之义。

  助学善款实在不应该把另一部分考生排斥在资助的范围之外,设置重点分数线这道门槛太不合适,因为这不公平。(稿源:红网)(作者:高剑)(编辑:潇湘行)(2005-7-219:11:46)(2005-7-511:16:41)(2005-6-27 8:54:55)(2005-3-3121:26:13)(2005-1-98:59:55)(2004-11-20 8:34:55)(2004-6-280:14:20)(2004-6-2711:47:32)(2004-2-3 14:06:09)(2004-1-3 13: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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