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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里的招聘”有负面影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0:03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7月19日,一场特别的就业招聘会在湖南省长沙监狱举行,65家用人单位及1100余名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双向选择签订预招聘协议,罪犯刑满释放后立即可以前来上班,而且待遇不受歧视。上述消息一经报道,一些时评人即撰文为之叫好,如“体现了一种对罪犯的人文关怀和对罪犯基本权利的保护”等等。

  在我看来,“监狱里的招聘”是有其积极的一面,为改过自新者提供一定的就业方便

,防止他们因受歧视找不到工作而重新走向犯罪道路。但是,“监狱里的招聘”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忽视!

  首先,“监狱里的招聘”会让人觉得,犯罪坐监后不必愁工作。请看报道:“65家用人单位及1100余名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双向选择签订预招聘协议,罪犯刑满释放后立即可以前来上班,而且待遇不受歧视。”还没有出狱就已被预定,这是多大的好事。反观我们的“天之骄子”大学应届毕业生,为了找到一份工作,只能带着厚厚的“简历”,像“赶场子”似的全国各地来回奔波,参加了一个又一个的“供需见面会”、“招聘会”,却找不到一份满意的工作。两厢对照,很容易令人产生“大学生不如罪犯”的错觉。

  其次,“监狱里的招聘”可能会引发更多犯罪。记得中学时读过一篇文章,说的是一个人穷困潦倒,没得吃没得住,便经常在警察面前搞犯罪活动,想被警察发现并抓其入狱,以获得吃穿住。我很担心,在为“监狱里的招聘”叫好后,一些人会否产生这样的想法--与其规规矩矩做人、辛辛苦苦找工作,不如犯罪入狱“等”工作。果如此,则真是我们整个社会的悲哀。

  其实,我们大可不必到监狱里去招聘,那些刑满释放人员,若真的已改造好,在当今这个相对宽容社会里,他们还是能轻松获得一份工作的。前段时间广州电视台推出的“情义广州帮帮珍姐”专题节目,主人公“珍姐”就是刑满释放人员,她出狱后,自己自食其力,开了一间饮食店,职员全部都是刑满释放人员。现在,“珍姐”已经在广州开了好几家分店,店员也没有一个重新犯罪。

  因而,我并不反对给予刑满释放人员更多的关怀,只想提请注意分寸、掌握尺度:媒体在宣传时请注意报道的表现手法,既要读者或观众能感受到政府的人文关怀、一些企业的“雪中送炭”,又能从报道中明白犯罪是可耻的,只有好好做人,才是受社会欢迎的;政府可对服刑人员加强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生活能力,使他们经过培训能掌握一门求生技能,在他们重入社会后因有技术而实现就业;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更多更实在的帮助。

  观点撞击:

  (稿源:红网)(作者:曾春光)(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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