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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救助”是因为“乞讨成习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0:03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据记者对广州一些商业区、医院、学校、码头等地乞讨者的调查发现,内地省、市一些贫困地区的村民早有外出乞讨的职业习俗,家中有田不种,有活不干,专门到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沿海城市以乞讨为生。“职业乞丐”大多数拒绝接受救助,反复护送情况突出。流浪乞讨“职业化”的态势,致使各地救助站难以起到“救助”的实际效果。(7月20日《广州日报》报道)

  流浪乞讨现象是令许多城市很头疼的问题,各地政府分别出台过不少相应的管理办法,围绕应该设立“乞讨区”还是“禁讨区”的争论也曾沸沸扬扬。2003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为处理流浪乞讨现象提供了一个执行依据。但是,解决流浪乞讨问题显然并非如此简单。“拒绝救助”的尴尬就是救助过程中遭遇的一个典型难题。

  我并不怀疑,在一些贫困落后地区,可能存在着举村外出乞讨现象,甚至从祖辈到父辈,再到子孙,连续几代乞讨为生。但是,我还是难以把“乞讨”和“习俗”相挂钩。且不说在国人的潜意识里,乞丐向来与“下等”相关联,至少,是不可能和任何与“荣耀”相关联的词语沾边的。再看看报道中一幅幅对乞讨者的描述画面,其生存状态的艰苦和恶劣决不是普通人所能忍受的。说乞讨是一个地方的习俗,莫若说是长期的贫穷让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他们不得不“子承父业”,飘泊在外世代乞讨。

  “乞讨习俗”只是表象,只是借口,当然“拒绝救助”也就不能简单地以“习俗”来搪塞。

  从当前的乞讨人群来看,莫过于两种情况。一是家庭的确困难,生活无着,不得已而走上乞讨之路者;二是家境并不困难,却以乞讨为名敛财的。后者是一种源于贪逸恶劳思想上的丑恶乃至违法行为,理应严厉打击,也显然不在“救助”的范围之内。但对于前者,也即“真正”的乞讨者,为什么也会出现“拒绝救助”的行为呢?

  笔者以为,与其说是他们“拒绝救助”,不如说是他们对现行的救助制度并不满意。他们不是不愿意接受救助,而是他们知道,救助只是一种暂时行为,收留或送返,却并不能改变他们的贫困。回到家乡之后,他们依然要面对极度的贫困,可能不得不重返乞讨之路,救助并不能解决他们的根本问题,也就显得缺乏实际意义。说到底,现行的救助制度还是以城市为出发点,而不是以乞讨人员为出发点的。

  当然,乞讨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不应该也不可能只凭一个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办法就完全解决。消灭乞讨现象,根本之策还是要促进地区间的协调发展,减小贫富悬殊,尤其是改善社会底层的生存状况。这样,“乞讨成习俗”又怎么可能成为“拒绝救助”的借口呢?(稿源:红网)(作者:刘楚汉)(编辑:潇湘行)(2005-7-1315:58:00)(2005-7-623:33:12)(2005-7-5 15:30:38)(2005-7-321:59:51)(2005-6-239:30:13)(2005-6-16 8:44:37)(2005-6-160:03:32)(2005-5-1010:27:18)(2005-5-6 0:13:19)(2005-5-5 8: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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