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自行车丢了物业应该赔偿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2:24 华夏时报

  赵先生致电本报反映:“我们每月付给物业保安费,可是小区的自行车车库经常爆满,我的车子放不进去,可放在外面如果被偷,物业应赔偿我吗?”

  本报见习记者郭璐报道相关律师对该问题有如下分析:“每月付给物业保安费”,并不是自行车管理费用,而根据优先空间占用原则,别的业主首先缴纳自行车管理费用后就拥有自行车位使用的优先权。而小区内其他非自行车停放场地,如果造成自行车丢失,并无法

律法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要负责赔偿业主丢失财物的损失。私人物品的保管应由物品拥有人自行解决,这也是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