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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居民楼梯间赚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2:55 新晚报

  本报讯(记者那跃娜)日前,哈市香山小区1号楼5单元的居民向记者反映,负责小区管理的江海物业未告知居民并征得同意,擅自把单元门入口的楼梯间出卖。

  据这个单元的居民张大爷说,他们这栋楼是2002年建成的,整个单元有12户居民。他和邻居入住不久发现入口处的楼梯间被人砌成小屋,一伙外来人拥有单元电子门的钥匙,每天进出单元楼门在小屋里储存水果。居民们查问这些外来人,他们理直气壮地说,这个“地

盘”是花2000元钱向物业买的。居民们质疑:楼梯间是公共场所,物业部门怎么未经居民同意给卖了?

  记者找到负责该小区管理的江海物业,一名姓杜的负责人证实说,张大爷家楼梯间的小屋确是物业砌出来的,已经把使用权卖给5号楼的一户居民。但他称对卖了多少钱以及对方可以使用多长时间“不知情”。他还解释说,楼梯间虽然是公用部位,但类似的楼梯间小屋在香山小区几乎每个单元都有,出卖小屋使用权主的收入,用来弥补物业服务资金的缺口。

  房产住宅局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擅自利用居民公共部位牟利,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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