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政府工作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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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3:04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深圳7月21日电 记者甘霖报道:今天发布的深圳市《政府公报》全文刊登了新出台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则》强调决策讲民主,创新讲成效。 《规则》规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重要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调节、重大建设项目等关系全局的重大决策,以及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重要的规范性文件,由 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各部门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的论证评估和法律分析;涉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区的,应事先征求区政府意见。决策建议一般应提供两个以上可供选择的方案。重大决策建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事先征询市人大、市政协意见,并通过公示、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规则》还要求,深圳市政府及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建立健全推动改革创新的机制。《华南新闻》 (2005年07月22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