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价未必是节能好办法(言者有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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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3:05 人民网-华南新闻 |
近日,某地一位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逐步提高水价是节约用水的最有效措施。笔者认为,这句话值得推敲。 时下国内大多数城市都将提高能源价格作为节能的主要手段。运用价格杠杆来制约能源的需求量从而实现节能,这无疑是一种好思路,但是这并不代表一味地提高价格就可以在节能工作中收到良效。一项好的公共政策,应该照顾到包括困难群体在内的所有中低收入人 群,充分体现公共政策的平衡原则。盲目地提高水价,对购买力低的中低收入人群的影响无疑是最大的,但是这一部分人因购买力有限已相当注重节能;对高收入人群、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其他耗能大户,笼统地提高价格并不会让他们产生节能意识。 笼统地提高能源价格,不实施合理的能源“阶梯价格”机制,受损最大的将是包括中低收入人群在内的所有困难群体,节能也不可能取得预期效果,这不仅不符合公共政策制定的原则,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样的道理,通过提高能源价格来推广节能型器具的做法,也是对困难群体的“雪上加霜”,对高购买力人群、机构影响也是甚微的。 不妨假定每个人正常的月耗水量为4立方米,那么我们可以断定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水价下,中低收入人群的月用水量是相当稳定和固定的,再没有多大的节省空间;高收入人群的用水量则不同,在水价没有超出他们的购买力之前仍旧是随意和“放肆”的,但是一旦一个更合理的阶梯水价机制形成后(超过额定用水量之后的用水价格上涨数十倍、甚至数百倍),他们的节水意识就会形成,这才是运用价格杠杆实现节能的正道。 在“公用财政买单”模式下的企事业单位,节能则不妨走“包干到户”的办法:设立一个额定耗能量,超出部分则征收高价格、进行个人分摊。 盲目地提高能源价格不是节能的好办法,风风火火的“阶梯价格机制”依然存在可改进之处……这些事实告诉我们:政府出台某项公共政策的时候,考虑得应该更加周全一些、再谨慎一些,才可以既收到良效,又能够得到民众的广泛拥护。 《华南新闻》 (2005年07月22日 第二版) 作者:王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