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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启动社区矫正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3:12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从7月21日刚刚结束的安徽省司法局局长监狱长劳教所长会议获悉,备受关注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近期将在该省全面启动。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肥东县等24个县(区)将有望成为安徽首批社区矫正试点单位。此前,安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力量对全省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摸底调查,其中试点县(区)的社区矫正对象有2100多人。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就是将轻刑犯置于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关

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组织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罪犯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轻刑犯通常是指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弱病残犯、偶犯、过失犯罪等罪犯。社区矫正已在很多国家使用。

  专家指出,社区矫正既有利于监狱集中资源矫正那些只有在监禁条件下才可能改造的犯罪分子,又可以有针对性地对不需要监禁的罪犯在社区中实施社会化教育,还可防止严重犯罪分子与其他罪犯之间的“交叉感染”。

  (杨鹏 程桂勇)

  《华东新闻》 (2005年07月22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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