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户为“黄花”喊冤后续报道 林业部门积极应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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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4:1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我们也有证据,可以证明陈红亮种植的一枝黄花就是有害物种。”昨天下午,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裴海潮表示,林业部门将积极应诉。 根据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出具的鉴定证明,郑州市二七区农民陈红亮认为他种植的一枝黄花并非有害物种,以林业部门命令铲除其一枝黄花的行政行为违法为由,将5家部门告上法庭(本报昨天A15版对此作了报道)。 对于此诉讼,裴海潮说:“对他种植的一枝黄花,我们专门请河南农业大学植物学院有关专家到现场查看,并采集了样品,经过鉴定,确认这种植物确是有害物种,所以才按规定令他停止了销售并铲除种植的一枝黄花。” “我们已经知道陈红亮告了5家林业部门,这是他的权利,我们到时候会出庭的。”被告之一郑州市林业工作总站态度明确。 记者孟冉责任编辑:任远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