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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改革能否另辟蹊径(每周经济时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7:03 人民网-江南时报

  2005年7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邮政体制改革方案》。根据方案,将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重新组建国家邮政局,作为国家邮政监管机构;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各类邮政业务;加快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实现金融业务规范化经营。

  这一改革方案与中国电信改革方案何其相似乃尔。中国邮政政企合一,是我国邮政法确定的体制。邮政行业实行政企分开,必须首先修改现行的邮政法。在邮政法没有修改之前

,重新组建的国家邮政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很难真正有效运作。想当年,中国电信机构改革,组建了电信监管机构和电信运营机构,但事实证明,由于电信监管机构脱胎于电信行业,因此很难摆脱行业管理的局限。

  政企分开是大势所趋,但是,是否有必要专门成立邮政监管机构确实值得考虑。未来的邮政法应当对邮政企业的市场准入作出明确规定,凡是符合邮政经营条件的,都可以从事邮政经营活动。邮政监管与邮政运营一分为二的改革方案,固然照顾到了邮政行业现状,但却给未来的市场竞争带来了许多不稳定因素。假如国有邮政企业在与民营企业竞争的过程中出现纠纷,作为行业主管机关,重新组建的国家邮政局是否会偏袒国有邮政企业?

  当前,我国邮政法修改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邮政法修改的目标在于缩小甚至取消邮政专营。新组建的国家邮政局会不会为了照顾国有邮政企业的利益,利用主持邮政法修改的便利条件,强化国有邮政专营服务呢?

  在我国,邮政的普遍服务与市场化经营确实存在着深刻的矛盾。解决这个问题不是要强化邮政专营,而是要在充分考虑到市场竞争公平性的基础上,通过必要的国有资源特殊配置,实现邮政的普遍服务。如果没有确定邮政专营的范围,将邮政普遍服务与市场化经营截然对立起来,那么即使实现了政企分开,仍然难以保证邮政行业有序竞争。

  中国的电信行业发展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从目前的情形来看,虽然几个电信营运商多头竞争,但由于价格牢牢地掌握在电信监管部门的手中,所以,电信营运商难有很大的作为。

  这几年邮政行业出现的问题足以说明,邮政改革不在于市场监管的问题,而在于切分蛋糕的问题。国有邮政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再也不能持续下去了。随着国内外投资者进入邮政行业,中国需要建立中立的邮政监管机构。但是,考虑到过去的经验和教训,邮政监管机构绝对不能脱胎于传统的邮政企业,而只能在国务院重新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出于精简高效的考虑,国务院可以将现有的监管机构重组合并,建立统一的行业主管办公室,防止政出多门,降低管理效率。

  邮政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市场主体地位不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条件下,改革措施很可能会导致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一种是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的投资者参与邮政市场竞争;另一种则是提高市场准入门槛,阻碍市场竞争。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贸然提出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并且组建国家邮政局,很有可能会加大行业经营管理成本,导致更多的问题发生。

  邮政改革必须另辟蹊径,必须在充分注意市场竞争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降低行业监管成本,促进邮政行业充分竞争。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22日 第五版)

  作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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