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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设城乡规划督察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7:05 人民网-江南时报

  中新网北京7月21日电 建设部21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会议上透露,为及时发现问题,减少违反规划建设带来的消极影响和经济损失,建设部将规范和引导各地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据介绍,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是在现有的多种监督形式的基础上建立的一项新的监督制度。其核心是通过上级政府向下一级政府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对城乡规划的编制、

审批、实施管理工作进行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和违规行为,保证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的有效实施。

  建设部官员称,城乡规划督察员应当本着“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的原则,不妨碍、替代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常行政管理工作。应采取公布督察员联系方式、设立举报箱等措施鼓励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向督察员反映情况,检举、揭发违反规划的行为。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建立健全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特别是起步阶段,面临诸多矛盾和困难。各地要以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勇气,周密安排,积极稳妥推进。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22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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