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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轻判哥哥借用弟弟之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7:14 人民网-江南时报

  为了获得从轻判处,一男子作案被抓后竟冒用自己尚未成年的弟弟姓名。记者昨日从金坛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已由公诉机关补充侦查。

  据介绍,今年3月以来,贵州人“王小斌”、韦小刚在金坛、溧阳等地,采用捅锁、口香糖塞锁孔等手段入户盗窃作案4起,窃得款、物合计价值人民币850元。

  7月15日,金坛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小斌”、韦小刚犯盗窃罪向金坛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院同时认定“王小斌”犯罪时未满18周岁。

  然而,法院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查明:“王小斌”的真实姓名为王小进,他在被捕后一直冒用自己未成年的弟弟王小斌之名,并使用了王小斌的身份证。据其交待,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从轻判处。

  王卓英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22日 第三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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