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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8厅级干部“落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8:28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宝鸡讯(记者 张蕙)昨日,为期两天的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宝鸡召开,会议通报了上半年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及执法监察等各项工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董雷在会上强调,下半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为主线,全面完成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

  4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077件次,立案11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22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其中立案查处市厅级干部8人。查处的重点案件包括: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王文学、副总经理刘建民、总会计师李菊萍、总工程师苏锦厚及15名处级干部共36人的贪污受贿窝案;陕西人民出版社社长周鹏飞受贿案;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原院长郭天相、原副院长王金昌挪用公款案;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陕西分公司原总经理解仓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西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刘景文受贿案等。

  查处4亿违规违纪资金

  据介绍,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着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土地市场秩序、环境保护、社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执法监察工作,共立项163项,查处违规违纪资金4亿元,挽回经济损失3.6亿元。董雷指出,上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还不够规范;党内监督制度落实力度不够大;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等。

  警示训诫要防止三种错误

  董雷强调,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一项探索性工作,要始终坚持以教育、保护、挽救大多数党员干部为原则,以预防腐败,纠正错误,避免给党和人民造成损失为目的。同时要注意防止三种错误:对严重违纪者以训了之,以警示训诫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把警示训诫与一般性思想教育混淆,随意扩大警示训诫范围;用警示训诫代替行政管理手段,用警示训诫方式代替政府、企事业单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纪检监察干部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廉洁奉公,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做党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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