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二征求平行志愿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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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9:0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报道】本二批次院校今天向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具体时间为8:30-15:00。省、市招办提醒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填报志愿,须按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否则,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办法按《江苏招生考试》(2005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考生填报志愿须知》执行。考生可在当地市(区、县)招办或中学查询本人的录取状态,江苏招 生网(www.jszs.net)已经发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准考证号码。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得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考生的文化总分须符合所选报的A、B、C3所院校中的最低分数要求。投档时,将分别按相关院校要求进行检索投档。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院校的,原始总分不得低于509分;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院校预科班的,原始总分不得低于449分。在本批征求平行志愿表中,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服装设计与工程、广告学、旅游管理等专业均要求考生有较好的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一般需要加试美术,不合格者将被转入其他专业。 凡招生计划中注有“口”字样的专业均要求考生外语基础及口语较好,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须有外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 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等院校招收预科生,其招生对象为参加统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新生入学后在预科班学习一年,预科班学习期满,经考核,具备进入大学本科条件的,即可入本校有关本科专业学习;学生在预科班学习期间,享受民族院校学生待遇。(若予沈昭) (编辑 五木) |